湖北日報訊 (記者楊念明、通訊員謝建設、吳都宣)鄂州市紀委透露,截至6月底,該市各級黨委(黨組)均已落實了紀委書記(紀檢組長)排序、分工規定,目前在崗的65名紀委書記(紀檢組長)均排在黨委(黨組)副書記之後,不再分管紀檢監察業務之外的其他工作。
  今年4月初,省委印發《關於紀委書記(紀檢組長)在領導班子中的排序意見》,明確規定紀委書記(紀檢組長)在黨委(黨組)中的排位,不論資歷先後,都排在副書記之後、其他常委(黨組成員)之前;同時規定,紀委書記(紀檢組長)專司其職,不參與所在地方、單位其他業務分工,不臨時主持單位工作。
  (原標題:紀委書記不再分管非紀檢監察工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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