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太原10月10日電 (任麗娜)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0日對外發佈消息稱,從即日起,山西省將開展“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”,實施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機制,並加大追責力度,不論其是提拔,還是退休、離職。此外,該廳專設了投訴舉報電子郵箱,受理社會公眾舉報投訴。
  據瞭解,山西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將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度。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,凡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嚴重質量問題的,都要依法追究責任單位的質量責任,特別是要追究單位法人代表、項目負責人及其他主要責任人員的經濟責任、誠信責任、執業責任和刑事責任,不論是提拔還是退休、離職,都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,形成高壓態勢。
  針對建築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,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開展專項執法行動。嚴肅查處建設單位違反工程招投標、施工許可管理規定,施工單位圍標串標、違法發包、轉包、違法分包及掛靠等行為。對於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、造成惡劣影響的,要按上限從嚴從重處罰。
  與此同時,山西將加快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,建立省、市、縣三級聯網管理、信息共享的山西省建築市場管理信息系統,實現建築市場監管、企業和人員信用管理、監管信息和公共信息查詢、信息數據的統計分析等功能,建立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,逐步確立社會信譽在企業發展生存中的強勢地位,營造建築市場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。
  為了方便群眾投訴舉報,及時調查處理、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,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設置投訴舉報電子郵箱(sxzlzlxd@126.com),接受並認真受理社會公眾舉報投訴。對查處的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及處罰結果,將及時在山西省建築市場管理信息系統公佈,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的作用,震懾違法行為,提高企業和從業人員守法意識。
  據悉,山西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分工作部署(2014年10月——11月)、實施推進(2014年11月——2016年5月)、總結推廣(2016年6月——7月)三個階段。
  山西通過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,規範建築市場秩序,落實工程建設各方參建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,強化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,遏制建築施工違法發包、轉包、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多發勢頭,進一步發揮工程監理作用,促進建築產業現代化快速發展,提高建築從業人員素質,建立健全建築市場誠信體系,使全省工程質量總體水平得到明顯提升。(完)  (原標題:山西治理工程質量大力度追責:不論提拔退休或離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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